| |
1、充电
储存期:干式荷电电池储存期一年,带液电池储存期三个月,超过期限使用时应补充电。
充电方法如下:
恒流充电:充电电流为0.1C20(C20小时率容量),端电压达到14.4V(6V电池充电电压为7.2V)后,再充电5小时左右。
恒压充电:充电电压为14.4±0.1V(6V电池充电电压为7.2V),允许最大电流0.5C20,充电16小时。
2、电解液的配制方法:
(1)电解液应由符合GB4554-84标准的蓄电池硫酸与蒸馏水(纯水)配制而成。
(2)配制电解液时应将浓硫酸缓缓倒入蒸馏水中,严禁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,以免飞溅烫伤。
(3)电解液密度按下式测算:
25℃密度=实测密度+0.0007×(电解液温度-25)
(4)电解液在配制过程中要产生热量,必须冷却到35℃以下时方可使用。 |